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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责任

担保方式有几种,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 时间:2024-06-11
  • 关键词:有什么,担保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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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方式有几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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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咨询:

  网友: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应该如何追诉?

  律师:

  1、追偿方式:

  (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诉讼外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均可。

  (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2、追偿的数额:

  (1)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承担了多大的保证责任,就有权追偿多大数额;

  (2)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即:不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超出债务人的数额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鼎辰法务小编整理的关于担保方式有几种,担保人有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担保方式一共有五种,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五种。担保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按照担保合同中的规定进行担保。

法律解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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