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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有效期

  • 时间:2024-06-07
  • 关键词:担保人,有效期,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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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有效期

  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有效期 

  二、担保人有哪些条件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因此作为担保人是一定要清楚的。以上就是鼎辰法务小编整理的有关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有效期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解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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