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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责任

民间借货担保人如何免责

  • 时间:2024-05-05
  • 关键词:担保人,免责,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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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间借货担保人如何免责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

  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 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

  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民间借货担保人如何免责

二、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保证期限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根据担保方式不同,担保期限有如下区别: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三、

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的情形有很多,例如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等。以上便是鼎辰法务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借货担保人如何免责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鼎辰法务的律师。

法律解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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