רҵ12רעծ
רҵ12רעծ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个人债务 > 借钱人 > 借钱利息

借钱利息

借钱时先扣除利息可以吗?

  • 时间:2024-01-25
  • 关键词:扣除,借钱,利息
  • 热度:
债务律师咨询联系方法

  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这种做法一方面使贷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起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知识链接: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

  1、民间借贷可约定利息也可不约定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民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在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且贷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民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但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支付利息的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们的服务

清偿债务清偿债务:专业律师团队追收欠款-为您提供专案一对一咨询服务

专案服务:由财务专家+律师提供债务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帮助债务全面优化解决方案。

债权债务:提供债务规划,延期/分期还款,停息挂账,减免利息,债务重组等专业咨询。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债务,以实现最优的债务结构和利益最大化的策略

法律咨询;提供债务咨询服务,帮助债务人了解自身债务状况,并给出建议,以便债务人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