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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 时间:2024-01-24
  • 关键词: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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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

二、

非法经营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的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6)非法经营彩票。

对非法经营罪

三、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依法条的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鼎辰法务提醒,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法律解读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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