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区别
- 时间:2023-12-17
- 关键词:担保贷款,贷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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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区别
担保贷款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保证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3、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4、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5、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6、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银行的要求;
保证担保方式
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也是保证担保的对象。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主要规定债权人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合同一般在主债务合同成立后订立,但有时为了便于主债务合同的成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在主债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同时订立。
以上就是关于保证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区别的相关介绍,对于保证担保还是要了解一下具体的范围,要根据相关的制度政策来做担保,这样才能够避免纠纷的发生。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鼎辰法务的律师,鼎辰法务有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法律解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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