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债担保人怎么办
- 时间:2023-11-02
- 关键词:担保人,还债,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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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还债担保人怎么办
无力还债担保人的处理办法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作为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或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无力偿还会连累子女不
不会。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一般是不涉及子女财产的。如果是继承,债务也是一起继承的,只是限定继承,继承多少,在多少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如继承了5万,最多只需要归还5万。
鼎辰法务提醒,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民法典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典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关系,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其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负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解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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