רҵ12רעծ
רҵ12רעծ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高利贷

高利贷

企业之间借贷

  • 时间:2023-08-10
  • 关键词:借贷,企业
  • 热度:
债务律师咨询联系方法

企业之间借贷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企业之间直接的相互借贷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企业联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确认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借款合同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联营合同无效。(2)判令借款方返还出资方本金。(3)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对另一方应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此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的利息,亦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4)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我们的服务


清偿债务
清偿债务

专业律师团队追收欠款-为您提供专案一对一咨询服务

债务优化
专案服务

由财务专家+律师提供债务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帮助债务全面优化解决方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提供债务规划,延期/分期还款,停息挂账,减免利息,债务重组等专业咨询。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债务,以实现最优的债务结构和利益最大化的策略。

债务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提供债务咨询服务,帮助债务人了解自身债务状况,并给出建议,以便债务人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解决债务问题

400 992 2135
立即在线咨询